2027年7月1日前自資退休人士、投資者及私人財富持有人的策略應對指南
澳洲聯邦政府已通過立法,對澳洲的資本利得稅(CGT)框架進行重大結構性改革。自2027年7月1日起,長期面向個人、信托及合夥企業實施的50% CGT折扣將被廢除,取而代之的是結合綜合消費物價指數(CPI)的成本底數指數化調整,以及針對實際資本收益設立的30%法定最低稅率下限。
政策變更詳情
根據現行法例(ITAA 1997),持有CGT資產超過12個月的個人納稅人,可將名義資本收益扣減50%,剩餘部分計入應課稅收入,並按適用的個人邊際稅率繳稅。
自2027年7月1日起:
-
取消CGT折扣: 個人、信托及合夥企業不再享有50%的CGT折扣。
-
成本底數指數化: 持有超過12個月的資產,其初始購入成本底數將根據CPI通脹率進行指數化調整,確保僅就「實際」收益徵稅。
-
30%最低稅率下限: 實際資本收益將適用30%的法定最低稅率。即使投資者的個人邊際稅率低於30%(例如0%、15%或16%),其實際資本收益亦須按不低於30%的稅率繳稅。
-
適用範圍與豁免: 退休金基金(Superannuation funds)保留現有的CGT優惠政策。主住所豁免(自住物業)維持不變。投資合規新建住宅項目的投資者可在舊有50%折扣與新型指數化模式之間作出選擇。
對您及您的投資之影響
此項措施對依賴在低收入年份變現資本收益的投資者(例如自資退休人士)影響尤深。在現行規則下,收入極低的退休人士在變現資本收益時,實際有效稅率可能低於10%。然而在新規下,同一筆實際收益將承擔至少30%的稅率,大幅削減稅後資本回報。
相反,對於在長時間高通脹環境下持有的低收益資產,指數化調整可能導致實際收益微乎其微甚至為零,與名義收益相比反而具備潛在的稅務優勢。然而,對於高增長投資組合(股票、商業地產、私募股權),總體稅負將顯著增加。
策略建議
-
檢視變現時間表: 梳理擁有大額未實現資本收益的資產。在2027年7月1日前實現收益,可保留50%折扣的適用資格。
-
評估持有結構: 評估將增長型資產繼續保留在個人名下或酌情信託中是否仍然具備稅務效益,或者退休金結構(Super)是否能提供更佳的稅後回報。
-
妥善保存成本底數記錄: 成本底數指數化要求詳細記錄所有資本支出、改善費用以及購入日期。
免責聲明: 本文僅提供一般資訊,不構成個人財務、法律或稅務建議。CGT的具體規則取決於個人具體情況。在執行任何資產交易前,請諮詢我們特許會計師事務所的專業團隊以獲取針對性建議。

